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4.20 耐火性能


    采用熔点低于800 ℃的金属材料或非金属材料制作阀体和阀盖的湿式报警阀,按5.11的规定进行试验,充满水的阀体应能承受800℃耐火试验15 min。试验后,阀瓣应能自由打开,阀体应能承受2倍额定工作压力的静水压,保持2 min,无永久变形或损坏。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2部分:湿式报警阀、延迟器、水力警铃 GB5135.2-2003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