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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作废】轻便消防水龙 GA180-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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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出厂检验
7.2.1 产品制造中应遵守质量管理规程,确保每批产品与被鉴定的产品一样符合标准的规定。
7.2.2 批量生产的产品,积至数量为500套时进行抽查检验,将抽取的样品按本标准的6.1.1、6.1.3、6.1.6、6.2.1、6.2.2、6.2.3、6.2.4、6.2.7、6.3各条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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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型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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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抽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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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范围
2 引用标准
3 定义
4 轻便消防水龙型号及基本参数
4.1 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4.2 基本参数
5 技术要求
5.1 水带
5.2 接口和水枪
5.3 轻便消防水龙装配及装配后的要求
6 试验方法
6.1 水带
6.2 接口和水枪
6.3 轻便消防水龙装配后的检验与试验
7 检验规则
7.1 型式检验
7.2 出厂检验
7.3 抽样
7.4 判定规则
8 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8.1 标志
8.2 包装
8.3 运输
8.4 储存
附录A (提示的附录)轻便消防水龙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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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作废】轻便消防水龙 GA180-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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