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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系统设计
7.4.1 要求有空调的房间宜集中布置;室内温、湿度参数相同或相近的房间,宜相邻布置。
7.4.2 主机房采暖散热器的设置应根据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等级,按本规范附录A的要求执行。设置采暖散热器时,应设有漏水检测报警装置,并应在管道入口处装设切断阀,漏水时应自动切断给水,且宜装设温度调节装置。
7.4.3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风管及管道的保温、消声材料和黏结剂,应选用不燃烧材料或难燃B1级材料。冷表面应作隔气、保温处理。
7.4.4 采用活动地板下送风时,断面风速应按地板下的有效断面积计算。
7.4.5 风管不宜穿过防火墙和变形缝。必需穿过时,应在穿过防火墙和变形缝处设置防火阀。防火阀应具有手动和自动功能。
7.4.6 空调系统的噪音值超过本规范第5.2.1条的规定时,应采取降噪措施。
7.4.7 主机房应维持正压。主机房与其他房间、走廊的压差不宜小于5Pa,与室外静压差不宜小于lOPa。
7.4.8 空调系统的新风量应取下列两项中的最大值:
1 按工作人员计算,每人40m3/h;
2 维持室内正压所需风量。
7.4.9 主机房内空调系统用循环机组宜设置初效过滤器或中效过滤器。新风系统或全空气系统应设置初效和中效空气过滤器,也可设置亚高效空气过滤器。末级过滤装置宜设置在正压端。
7.4.10 设有新风系统的主机房,在保证室内外一定压差的情况下,送排风应保持平衡。
7.4.11 打印室等易对空气造成二次污染的房间,对空调系统应采取防止污染物随气流进入其他房间的措施。
7.4.12 分体式空调机的室内机组可安装在靠近主机房的专用空调机房内,也可安装在主机房内。
7.4.13 空调设计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采取下列节能措施:
1 大型机房宜采用水冷冷水机组空调系统;
2 北方地区采用水冷冷水机组的机房,冬季可利用室外冷却塔作为冷源,并应通过热交换器对空调冷冻水进行降温;
3 空调系统可采用电制冷与自然冷却相结合的方式。
7.4.2 主机房设置采暖散热器的要求在附录A中有规定,A级机房不应设置采暖散热器,B级机房不宜设置采暖散热器,C级机房可以设置采暖散热器,但不建议设置。如果设置了采暖散热器,应采取措施,防止管道或采暖散热器漏水。装设温度调节装置的目的是可以调节房间内的温度,以利于节能。
7.4.4 主机房内的线缆数量很多,一般采用线槽或桥架敷设,当线槽或桥架敷设在高架活动地板下时,线槽占据了活动地板下的部分空间。当活动地板下作为空调静压箱时,应考虑线槽及消防管线等所占用的空间,空调断面风速应按地板下的有效断面积进行计算。
7.4.5 风管穿过防火墙时,应在防火墙的一侧设置防火阀。风管穿过变形缝时,有下列三种情况:
1 变形缝两侧有隔墙时,应在两侧设置防火阀;
2 变形缝一侧有隔墙时,应在一侧设置防火阀;
3 变形缝处无隔墙时,可不设置防火阀。
7.4.7 本规范对A、B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主机房有含尘浓度的要求,对C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没有含尘浓度的要求,因此,A、B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主机房应维持正压,C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7.4.9 本条将空调系统的空气过滤要求分成两部分,主机房内空调系统的循环机组(或专用空调的室内机)宜设初效过滤器,有条件时可以增加中效过滤器,而新风系统应设初、中效过滤器,环境条件不好时,可以增加亚高效过滤器。
7.4.10 设有新风系统的主机房,应进行风量平衡计算,以保证室内外的差压要求,当差压过大时,应设置排风口,避免造成新风无法正常进入主机房的情况。
7.4.11 打印室内的喷墨打印机、静电复印机等设备以及纸张等物品易产生尘埃粒子,对除尘后的空气将造成二次污染,因此应对含有污染源的房间(如打印室)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物随气流进入其他房间。如对含有污染源的房间不设置回风口,直接排放;与相邻房间形成负压,减少污染物向其他房间扩散;对于大型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还可考虑为含有污染源的房间单独设置空调系统。
7.4.12 分体式空调机的室内机组可以安装在靠近主机房的专用空调机房内,也可以直接安装在主机房内,不单独建空调机房。这两种空调室内机的布置方式,从空调效果来讲,没有明显区别,但将室内机组安装在专用空调机房内,可以降低主机房内的噪声。
7.4.13 调查资料表明,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空调系统的用电量约占机房总用电量的20%~50%,因此空调系统的节能措施是机房节能设计中的重要环节。
大型机房通常是指面积数千至数万平方米的机房。在这类机房中,安装的设备多、发热量大、空调负荷大,而水冷冷水机组的能效比高,可节约能源,提高空调制冷效果。
中国地域辽阔,各地自然条件各不相同,在执行本条规范时,应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和机房的负荷情况综合考虑,选择合理的空调方案,达到节约能源,降低运行费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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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规范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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