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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4.1.1 变风量空调工程系统中采用的设备与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4.1.2 变风量空调工程系统中使用的设备与材料应经进场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条文说明
4.1.1 变风量空调系统中采用的空调冷热交换设备,如组合式空调机组、变风量空调末端装置等都有相应的产品标准,包括:《组合式空调机组》GB/T 14294、《变风量空调末端装置》JG/T 295,工程采用这些设备应保证满足标准要求进行生产。
4.1.2 变风量空调工程系统中使用的设备在进场时应有产品合格证明和同类产品性能检验报告,并经确认设备的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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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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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系统设计
- 3.5 空气处理机组
- 3.6 末端装置
- 3.7 自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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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设备与材料
- 4.1 一般规定
- 4.2 变风量空气处理机组
- 4.3 变风量末端装置
- 4.4 风口、风管和保温
- 5 施工与安装
- 5.1 一般规定
- 5.2 通风空调系统施工安装
- 5.3 电气及自控系统施工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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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 一般规定
- 7.2 综合效能调适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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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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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 运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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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规程用词说明
- 8.5 节能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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