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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含水率
5.3.1 仪器
a)天平:感量0.2mg;
b)称量瓶:ø50mm×30mm;
c)干燥器:ø220mm;
d)真空干燥箱:控温精度±2 ℃。
5.3.2 试验步骤
5.3.2.1 在已恒重的称量瓶中,称取干粉灭火剂试样5g,精确至0.2mg。
5.3.2.2 将称量瓶免盖置于温度(50±2)℃,真空度(0.095~0.096)MPa的真空干燥箱内1h。
5.3.2.3 取出称量瓶加盖置于干燥器内,静置15min后称量,精确至0.2mg。
5.3.3 结果
含水率X1(%)按式(2)计算:
式中:
m1——干燥前干粉灭火剂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m2——干燥后干粉灭火剂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取差值不超过0.02%的两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a)天平:感量0.2mg;
b)称量瓶:ø50mm×30mm;
c)干燥器:ø220mm;
d)真空干燥箱:控温精度±2 ℃。
5.3.2 试验步骤
5.3.2.1 在已恒重的称量瓶中,称取干粉灭火剂试样5g,精确至0.2mg。
5.3.2.2 将称量瓶免盖置于温度(50±2)℃,真空度(0.095~0.096)MPa的真空干燥箱内1h。
5.3.2.3 取出称量瓶加盖置于干燥器内,静置15min后称量,精确至0.2mg。
5.3.3 结果
含水率X1(%)按式(2)计算:
m1——干燥前干粉灭火剂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m2——干燥后干粉灭火剂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取差值不超过0.02%的两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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