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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选址要求


9.1.1 独立设置的设备间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设置在住宅区中心位置,并宜靠近住宅物业管理中心机房,同时宜有可靠的电源供给。
    2 应有安全的环境,不应选择在堆积易燃、易爆物质的场所附近。
    3 应有良好的卫生环境,不应选择在散发有害气体以及有较多的烟雾、粉尘等的场所附近。
    4 不宜选择在易遭受洪水淹灌的场所。
    5 应满足消防的有关要求。
9.1.2 在建筑物内设置设备间、电信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当条件不具备时,也可设置在地下一层。
    2 不应设置在厕所、浴室或其他易积水、潮湿场所的正下方或贴邻,不应设置在变压器室、配电室等强电磁干扰场所的楼上、楼下或隔壁房间。
    3 应远离排放粉尘、油烟的场所。
    4 应远离高低压变配电、电机、无线电发射等有干扰源存在的场所,当无法满足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 宜靠近本建筑物的线缆入口处、进线间和弱电间,并宜与布线系统垂直竖井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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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 GB50846-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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