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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二次回路
15.0.1 应对电气设备的操作、保护、测量、信号等回路中的操动机构的线圈、接触器、继电器、仪表等二次回路进行试验。
15.0.2 二次回路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绝缘电阻测量;
2 交流耐压试验。
15.0.3 测量绝缘电阻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小母线在断开所有其他并联支路时,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0MΩ;
2 二次回路的每一支路和断路器、隔离开关的操动机构的电源回路等均不应小于1MΩ。在比较潮湿的地方,可不小于0.5MΩ。
15.0.4 交流耐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验电压应为1000V。当回路绝缘电阻在10MΩ以上时,可采用2500V兆欧表代替,试验时间应持续1min,或符合产品技术规定。
2 回路中有电子元件设备的,试验时应将插件拔出或将其两端短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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