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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道路绿化与其他设施


6.3.1 树木与其他设施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表6.3.1的规定。
树木与其他设施最小水平距离 表6.3.1
树木与其他设施最小水平距离
条文说明
6.3.1 树木与其他设施最小水平距离的规定主要参照现行行业标准《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的规定制定的。其中电力、电信杆柱距乔木中心最小距离1.5m的规定是根据《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的规定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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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作废】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CJJ7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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