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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道路绿化与架空线
6.1.1 在分车绿带和行道树绿带上方不宜设置架空线。必须设置时,应保证架空线下有不小于9m的树木生长空间。架空线下配置的乔木应选择开放形树冠或耐修剪的树种。
6.1.2 树木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6.1.2的规定。
树木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小垂直距离 表6.1.2
条文说明
6.1.1 分车绿带和行道树绿带为改善道路环境质量和美化街景起着重要作用,但因绿带宽度有限,乔木的种植位置基本固定。因此,不宜在此绿带上设置架空线,以免影响绿化效果。若必须在此绿带上方设置架空线,只有提高架设高度。架空线架设的高度根据其电压而定,使其架设高度减去距树木的规定距离后,还保持9m以上的高度,作为树木生长的空间。树木生长空间高度不应小于9m的要求,是因为在分车绿带和行道树绿带上种植的乔木,其下面受到道路行车净空的制约,一般枝下高距路面4.5m;为保证树木的正常生长与树形的美观,树冠向上生长空间也不应小于 4.5m,所以对乔木的上方限高不得低于9m。
6.1.2 树冠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小垂直距离的规定是根据 《电力线路防护规程》的规定制定的。
6.1.2 树冠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小垂直距离的规定是根据 《电力线路防护规程》的规定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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