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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预制桩


 9.3.1 预制桩适用于淤泥、淤泥质土、黏性土、粉土、砂土和人工填土等地基处理。
9.3.2 预制桩桩体可采用边长为150mm~300mm的预制混凝土方桩,直径300mm的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断面尺寸为100mm~300mm的钢管桩和型钢等,施工除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型钢微型桩应保证压桩过程中计算桩体材料最大应力不超过材料抗压强度标准值的90%;
    2. 对预制混凝土方桩或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所用材料及预制过程(包括连接件)、压桩力、接桩和截桩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的有关规定;
    3. 除用于减小桩身阻力的涂层外,桩身材料以及连接件的耐久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 50046的有关规定。
9.3.3 预制桩的单桩竖向承载力应通过单桩静载荷试验确定;无试验资料时,初步设计可按本规范式(7.1.5-3)估算。
条文说明
9.3.1~9.3.3 本节预制桩包括预制混凝土方桩、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钢管桩和型钢等,施工方法包括静压法、打入法和植入法等,也包含了传统的锚杆静压法和坑式静压法。近年来的工程实践中,有许多采用静压桩形成复合地基应用于高层建筑的成功实例。鉴于静压桩施工质量容易保证,且经济性较好,静压微型桩复合地基加固方法得到了较快的推广应用。微型预制桩的施工质量应重点注意保证打桩、开挖过程中桩身不产生开裂、破坏和倾斜。对型钢、钢管作为桩身材料的微型桩,还应考虑其耐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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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7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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