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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监控与分析化验
12.4.1 监测、控制系统应保障污水处理与回用处理工程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12.4.2 污水和回用水处理总进、出水口宜设流量、压力、温度、pH、COD等检测仪表,并应根据当地环保部门要求,设置其他在线检测仪表。
12.4.3 管道输送进、出处理场的各种物料应设流量、压力检测仪表。
12.4.4 各处理单元宜根据工艺操作控制要求设相关监控仪表和报警装置。
12.4.5 药液及酸碱储罐应设液位监测仪表和高低液位报警装置。
12.4.6 污水处理与回用水处理建(构)筑物应按使用、储存和产生可燃、可爆或有害气体的危险性,设置相应的检测仪表和报警装置。
12.4.7 污水处理和回用工程的控制水平应根据工程规模、工艺复杂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大、中型及工艺复杂的污水处理装置控制系统可采用可编程控制器系统或分散型控制系统;
2 小型污水处理及回用装置可采用盘装数显表。
12.4.8 控制室设置宜采用下列分类:
1 大、中型污水处理装置及回用处理场,宜设中央控制室;
2 小型污水处理装置及回用处理场控制室的机柜室和操作室宜毗邻设置。
12.4.9 自控仪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可编程控制器系统的选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可编程控制器系统设计规定》HG/T 20700的有关规定,分散控制系统的选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分散型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定》HG/T 20573的有关规定;
2 宜根据被测介质的性质,合理选用在线检测仪表。
12.4.10 自控仪表防护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在线分析仪对工作环境要求合理设置自动分析器室;
2 安装在室外的在线分析仪表转换器、分体式流量(液位)计的转换器,宜设仪表保护箱。
12.4.11 污水处理及回用处理工程化验室常规分析项目与频次,宜按表12.4.11的规定确定。
表12.4.11 常规分析项目与频次
12.4.12 污水处理单元的分析项目,应按工艺要求确定,分析频次宜每班一次。
12.4.2 本条提出污水和回用水处理场进、出水检测的要求。
12.4.3 管道输送进、出处理场的物料包括蒸汽、氧气、仪表空气、酸、碱液及其他药剂、污泥气等。
12.4.4 处理单元是污水处理和回用水处理系统的组成环节,不同的水质不同处理工艺由不同的处理单元组成,各处理单元应根据工艺操作控制参数选择必要的检控仪表和报警装置。实际工程中可根据具体情况配置。
12.4.5 根据操作管理的需要,药液池和酸、碱储罐应设液位监测和高低液位报警装置,选用的仪表应根据药剂的性质具有耐腐蚀性能。
12.4.6 本条是有关保障生产和操作人员安全的规定,具体设置要求应按照有关章节的规定执行。
12.4.7 本条规定大中型、工艺复杂的污水处理工程控制系统采用PLC、DCS系统,是由于PLC、DCS系统具有可靠的过程控制功能、便利的操作方式、可靠的报警功能、快捷的制表打印功能、完善的自诊断功能,便于数据采集、数据储存及数据交换,有良好的性价比,深受操作者认可,在当前污水处理及回用工程的应用已越来越广泛。
12.4.8 本条对污水处理装置及回用工程控制室的设置按规模进行了分类:
1 大、中型污水处理及回用工程为了节省电缆,宜将操作站、打印机等人机接口设在中央控制室,而将控制系统的控制站、I/O接口柜分开设置,可设在现场、电气专业低压配电室或辅助机柜室内。
2 由于小型污水处理及回用工程设备布置比较集中,控制室的机柜室和操作室宜毗邻设置。
12.4.9 本条提出在线自控仪表选型的要求。
在线仪表种类较多,应合理选择在线仪表,量程、仪表精度和响应速度应满足工程和管理的要求,应注意被测介质的性质、使用环境(如温度、腐蚀性气体)及待测介质中颗粒物和附着物对测量精度及使用寿命的影响。检测仪表应检修、校验、维护方便,运行可靠,并力求经济实用。
12.4.10 本条给出了自控仪表防护措施的选择。
1 根据所采用的在线分析仪对工作环境的要求设置自动分析器室。自动分析器室设空调,以满足仪器工作温度、湿度要求,自动分析器室应预留分析进水和排水的管道。由于绝大多数水质分析仪为非防爆产品,当自动分析器室位于爆炸危险区域时,自动分析器室应按相关设计规定,采取正压通风防爆措施。
2 由于DO、pH、浊度、电导率、ORP、MLSS、酸碱浓度等在线分析仪表转换器、分体式流量(液位)计的转换器比较贵重,室外安装时,为了防止日晒雨淋,延长仪器的使用寿命,宜为上述转换器设置带玻璃观察窗的仪表保护箱。
12.4.11、12.4.12 污水处理及回用场化验室的分析项目主要是根据化验分析为一班制(白班)。每班一次的分析项目,操作工能做的由操作工兼做,不能做的由化验室完成。分析项目只考虑日常生产运行必需的项目,工程设计中可酌情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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