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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广播系统


10.6.1 教育建筑应设置公共广播系统,其功能宜根据学校使用和管理的要求确定,并可包括音频制作、播放教学、晨操和上下课铃声等业务广播和紧急广播等。
10.6.2 广播系统宜由声源、功率放大器、扬声器、传输线路及控制设备等组成。
10.6.3 广播系统宜设置多声源播放设备。当业务广播与紧急广播合用主机设备、传输线路及扬声器时,紧急情况下广播系统应能被强制切换到紧急广播状态。
10.6.4 广播系统播放设备宜具有连续、循环播放和预置定时播放的功能,并宜配置标准时间信号系统和钟声信号。
10.6.5 公共广播宜按功能分区和消防分区进行设置。
10.6.6 教学楼内宜设置扬声器,并宜在教室、值班室等处安装音量调节装置。
10.6.7 会堂、体育场馆、报告厅等场所宜设置独立的扩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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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T310-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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