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8.1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
8.1.1 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
配电系统宜使三相负荷平衡。220V或380V单相用电设备宜接入220/380V三相四线系统;当单相照明线路电流大于30A时,宜采用220/380V三相四线制供电。
室内配电柜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6.1节的规定。
8.1.2 总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开关箱。
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8.1.3 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8.1.4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当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设。
8.1.5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潮气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亦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场所。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理。
8.1.6 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2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8.1.7 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钢板厚度应为1.2~2.0mm,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2mm,配电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5mm,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
8.1.8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
8.1.9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方可整体紧固在配电箱、开关箱箱体内。
金属电器安装板与金属箱体应做电气连接。
8.1.10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8.1.11 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
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
8.1.12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必须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导线绝缘的颜色标志应按本规范第5.1.11条要求配置并排列整齐;导线分支接头不得采用螺栓压接,应采用焊接并做绝缘包扎,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8.1.13 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电器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与PE线做电气连接,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必须通过采用编织软铜线做电气连接。
8.1.14 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尺寸应与箱内电器的数量和尺寸相适应,箱内电器安装板板面电器安装尺寸可按照表8.1.14确定。
8.1.15 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
表8.1.14 配电箱、开关箱内电器安装尺寸选择值
8.1.16 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固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
8.1.17 配电箱、开关箱外形结构应能防雨、防尘。
8.1.5、8.1.6 这2条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结合施工现场施工作业状况,为保障配电箱、开关箱运用的安全可靠性,对其装设位置的周围环境条件作出相关限制性规定。
8.1.7 本条规定配电箱、开关箱的统一箱体材料标准,包含禁止使用木板配电箱和木板开关箱。
8.1.8 本条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和《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有关规定。
考虑到便于操作维修,防止地面杂物、溅水危害,适应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对配电箱、开关箱的装设高度作出规定。
8.1.9~8.1.17 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相关规定,为适应施工现场露天作业环境条件和用电系统接零保护需要,这9条对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结构作出综合性规范化规定。其中,箱内电器安装尺寸是按照现行国家标准《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 第一部分:原理、要求和试验》GB/T 16935.1 (idt IEC664-1:1992)和《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 4064关于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的要求,考虑到电器安装、维修、操作方便需要而作的规定。
说明 返回
顶部
- 上一节:8 配电箱及开关箱
- 下一节:8.2 电器装置的选择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代号
- 2.1 术语
- 2.2 代号
- 3 临时用电管理
- 3.1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 3.2 电工及用电人员
- 3.3 安全技术档案
- 4 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
- 4.1 外电线路防护
- 4.2 电气设备防护
- 5 接地与防雷
- 5.1 一般规定
- 5.2 保护接零
- 5.3 接地与接地电阻
- 5.4 防雷
- 6 配电室及自备电源
- 6.1 配电室
- 6.2 230/400V自备发电机组
- 7 配电线路
- 7.1 架空线路
- 7.2 电缆线路
- 7.3 室内配线
- 8 配电箱及开关箱
- 8.1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
- 8.2 电器装置的选择
- 8.3 使用与维护
- 9 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
- 9.1 一般规定
- 9.2 起重机械
- 9.3 桩工机械
- 9.4 夯土机械
- 9.5 焊接机械
- 9.6 手持式电动工具
- 9.7 其他电动建筑机械
- 10 照明
- 10.1 一般规定
- 10.2 照明供电
- 10.3 照明装置
- 附录A 全国年平均雷暴指数
- 附录B 滚球法
- 附录C 电动机负荷线和电器选配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