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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土建
6.1.1 地热供热站宜靠近用热负荷中心,其位置的选择、总平面布置和建筑应符合本规程第5.1.1、5.1.2条的规定。
6.1.2 地上式供热站的建筑与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平面布置应满足工艺要求;
2 功能分区应明确且管理方便;
3 供热站设备间地面应设排水明沟;
4 外墙上应预留大型设备安装和维修时用的哑口;
5 地热流体含有有毒气体时,应设置机械通风装置。
6.1.3 地下或半地下式供热站的建筑与结构除应符合本规程第6.1.2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设备间排水明沟末端应设置集水坑,并应设置自动潜水排污泵;
2 进出供热站的各种管道、电缆应预埋穿墙防水套管;
3 出入通道或在屋顶开设备吊装孔的尺寸应满足设备最大组件的运输要求;
4 对于自流井,供热站必须与井口泵房隔离,两者之间不得设连接通道和开放型连接管道,也不得共用排污沟。
条文说明
6.1.1 地热供热站建在负荷中心位置,可使供热距离缩短,热损失少,运行电耗低,管理方便。
6.1.2 采用重力排水的供热站,设备间地面应设排水明沟。沟的要求与第5.1.4条相同。供热站水泵间宜设隔墙封闭,采用双层隔声门窗,内墙面可采用吸声材料,有噪声设备应装避振喉和减振垫,在外墙上应考虑设置防噪声进出风口。
6.1.2 采用重力排水的供热站,设备间地面应设排水明沟。沟的要求与第5.1.4条相同。供热站水泵间宜设隔墙封闭,采用双层隔声门窗,内墙面可采用吸声材料,有噪声设备应装避振喉和减振垫,在外墙上应考虑设置防噪声进出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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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热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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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直接供热系统
- 4.2 间接供热系统
- 4.3 调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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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土建
- 5.2 井泵
- 5.3 井口装置
- 5.4 地热流体除砂
- 6 地热供热站
- 6.1 土建
- 6.2 供热站设备
- 6.3 供热站供配电
- 7 地热供热管网与末端装置
- 7.1 地热供热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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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 防腐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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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施工与验收
- 15 运行、维护与管理
- 附录A 非金属管材物理性能
- 附录B 地热水质全分析报告
- 附录C 雷兹诺指数的计算方法和结垢性判定
- 附录D 拉申指数的计算方法和结垢性、腐蚀性判定
- 附录E 回灌系统动态监测数据表
- 附录F 回灌堵塞的判别及处理措施
- 本规程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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