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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房屋的静力计算规定
4.2.1 房屋的静力计算,根据房屋的空间工作性能分为刚性方案、刚弹性方案和弹性方案。设计时,可按表4.2.1确定静力计算方案。
表4.2.1 房屋的静力计算方案
注:1 表中s为房屋横墙间距,其长度单位为“m”;
2 当屋盖、楼盖类别不同或横墙间距不同时,可按本规范第4. 2.7条的规定确定房屋的静力计算方案;
3 对无山墙或伸缩缝处无横墙的房屋,应按弹性方案考虑。
4.2.2 刚性和刚弹性方案房屋的横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横墙中开有洞口时,洞口的水平截面面积不应超过横墙截面面积的50%;
2 横墙的厚度不宜小于180mm;
3 单层房屋的横墙长度不宜小于其高度,多层房屋的横墙长度不宜小于H/2(H为横墙总高度)。
注:1 当横墙不能同时符合上述要求时,应对横墙的刚度进行验算。如其最大水平位移值umax≤H/4000时,仍可视作刚性或刚弹性方案房屋的横墙;
2 凡符合注1刚度要求的一段横墙或其他结构构件(如框架等),也可视作刚性或刚弹性方案房屋的横墙。
4.2.3 弹性方案房屋的静力计算,可按屋架或大梁与墙(柱)为铰接的、不考虑空间工作的平面排架或框架计算。
4.2.4 刚弹性方案房屋的静力计算,可按屋架、大梁与墙(柱)铰接并考虑空间工作的平面排架或框架计算。房屋各层的空间性能影响系数,可按表4.2.4采用,其计算方法应按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采用。
表4.2.4 房屋各层的空间性能影响系数ηi
注:i取1~n,n为房屋的层数。
4.2.5 刚性方案房屋的静力计算,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 单层房屋:在荷载作用下,墙、柱可视为上端不动铰支承于屋盖,下端嵌固于基础的竖向构件;
2 多层房屋:在竖向荷载作用下,墙、柱在每层高度范围内,可近似地视作两端铰支的竖向构件;在水平荷载作用下,墙、柱可视作竖向连续梁;
3 对本层的竖向荷载,应考虑对墙、柱的实际偏心影响,梁端支承压力Nl到墙内边的距离,应取梁端有效支承长度a0的0.4倍(图4.2.5)。由上面楼层传来的荷载Nu,可视作作用于上一楼层的墙、柱的截面重心处;
图4.2.5 梁端支承压力位置
注:当板支撑于墙上时,板端支承压力Nl到墙内边的距离可取板的实际支承长度a的0.4倍。
4 对于梁跨度大于9m的墙承重的多层房屋,按上述方法计算时,应考虑梁端约束弯矩的影响。可按梁两端固结计算梁端弯矩,再将其乘以修正系数γ后,按墙体线性刚度分到上层墙底部和下层墙顶部,修正系数γ可按下式计算:
(4.2.5)
式中:a——梁端实际支承长度;
h——支承墙体的墙厚,当上下墙厚不同时取下部墙厚,当有壁柱时取hT。
4.2.6 刚性方案多层房屋的外墙,计算风荷载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风荷载引起的弯矩,可按下式计算:
(4.2.6)
式中:ω——沿楼层高均布风荷载设计值(kN/m);
Hi——层高(m)。
2 当外墙符合下列要求时,静力计算可不考虑风荷载的影响:
1) 洞口水平截面面积不超过全截面面积的2/3;
2) 层高和总高不超过表4.2.6的规定;
3) 屋面自重不小于0.8kN/m²。
表4.2.6 外墙不考虑风荷载影响时的最大高度
注:对于多层混凝土砌块房屋,当外墙厚度不小于190mm、层高不大于2.8m、总高不大于19.6m、基本风压不大于0.7kN/m²,时,可不考虑风荷载的影响。
4.2.7 计算上柔下刚多层房屋时,顶层可按单层房屋计算,其空间性能影响系数可根据屋盖类别按本规范表4.2.4采用。
4.2.8 带壁柱墙的计算截面翼缘宽度bf,可按下列规定采用:
1 多层房屋,当有门窗洞口时,可取窗间墙宽度;当无门窗洞口时,每侧翼墙宽度可取壁柱高度(层高)的1/3,但不应大于相邻壁柱间的距离;
2 单层房屋,可取壁柱宽加2/3墙高,但不应大于窗间墙宽度和相邻壁柱间的距离;
3 计算带壁柱墙的条形基础时,可取相邻壁柱间的距离。
4.2.9 当转角墙段角部受竖向集中荷载时,计算截面的长度可从角点算起,每侧宜取层高的1/3。当上述墙体范围内有门窗洞口时,则计算截面取至洞边,但不宜大于层高的1/3。当上层的竖向集中荷载传至本层时,可按均布荷载计算,此时转角墙段可按角形截面偏心受压构件进行承载力验算。
取消上刚下柔多层房屋的静力计算方案及原附录的计算方法。这是考虑到这种结构存在着显著的刚度突变,在构造处理不当或偶发事件中存在着整体失效的可能性。况且通过适当的结构布置,如增加横墙,可成为符合刚性方案的结构,既经济又安全的砌体结构静力方案。
4.2.5 第3款,计算表明,因屋盖梁下砌体承受的荷载一般较楼盖梁小,承载力裕度较大,当采用楼盖梁的支承长度后,对其承载力影响很小。这样做以简化设计计算。板下砌体的受压和梁下砌体受压是不同的。板下是大面积接触,且板的刚度要比梁的小得多,而所受荷载也要小得多,故板下砌体应力分布要平缓得多。根据《国际标准》ISO 9652-1规定:楼面活荷载不大于5kN/m²计时,偏心距e=0.05(l1—l2)≤h/3。式中l1、l2分别为墙两侧板的跨度,h墙厚。当墙厚小于200mm时,该偏心距应乘以折减系数h/200;当双向板跨比达到1:2时,板的跨度可取短边长的2/3。考虑到我国砌体房屋多年的工程经验和梁传荷载下支承压力方法的一致性原则,则取0.4a是安全的也是对规范的补充。
第4款,即对于梁跨度大于9m的墙承重的多层房屋,应考虑梁端约束弯矩影响的计算。
试验表明上部荷载对梁端的约束随局压应力的增大呈下降趋势,在砌体局压临破坏时约束基本消失。但在使用阶段对于跨度比较大的梁,其约束弯矩对墙体受力影响应予考虑。根据三维有限元分析,a/h=0.75,l=5.4m,上部荷载σ0/fm=0.1、0.2、0.3、0.4时,梁端约束弯矩与按框架分析的梁端弯矩的比值分别为0.28、0.377、0.449、0.511。为了设计方便,将其替换为梁端约束弯矩与梁固端弯矩的比值K,分别为8.3%、12.2%、16.6%、21.4%。为此拟合成公式4.2.5予以反映。
本方法也适用于上下墙厚不同的情况。
4.2.6 根据表4. 2.6所列条件(墙厚240mm)验算表明,由风荷载引起的应力仅占竖向荷载的5%以下,可不考虑风荷载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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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A 石材的规格尺寸及其强度等级的确定方法
- 附录B 各类砌体强度平均值的计算公式和强度标准值
- 附录C 刚弹性方案房屋的静力计算方法
- 附录D 影响系数φ和φN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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