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4.2 水质控制指标


4.2.1 再生水用于农田灌溉时,其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的规定。
4.2.2 再生水用于工业冷却用水,当无试验数据与成熟经验时,其水质可按表4.2.2指标控制,并综合确定敞开式循环水系统换热设备的材质和结构型式、浓缩倍数、水处理药剂等。确有必要时,也可对再生水进行补充处理。

表4.2.2   再生水用作冷却用水的水质控制指标

 再生水用作冷却用水的水质控制指标

4.2.3 再生水用于工业用水中的洗涤用水、锅炉用水、工艺用水、油田注水时,其水质应达到相应的水质标准。当无相应标准时,可通过试验、类比调查或参照以天然水为水源的水质标准确定。
4.2.4 再生水用于城市用水中的冲厕、道路清扫、消防、城市绿化、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等城市杂用水时,其水质可按表4.2.4指标控制。

表4.2.4     城镇杂用水水质控制指标

城镇杂用水水质控制指标

4.2.5再生水作为景观环境用水时,其水质可按表4.2.5指标控制。

表4.2.5    景观环境用水的再生水水质控制指标(mg/L)

景观环境用水的再生水水质控制指标(mg/L)

①氯接触时间不应低于30分钟的余氯。对于非加氯消毒方式无此要求。

注:1对于需要通过管道输送再生水的现场回用情况必须加氯消毒;而对于现场回用情况不限制消毒方式。
       2若使用未经过除磷脱氮的再生水作为景观环境用水,鼓励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在回用地点积极探索通过人工培养具有观赏价值水生植物的方法,使景观水体的氮磷满足表1的要求,使再生水中的水生植物有经济合理的出路。
4.2.6当再生水同时用于多种用途时,其水质标准应按最高要求确定。对于向服务区域内多用户供水的城市再生水厂,可按用水量最大的用户的水质标准确定;个别水质要求更高的用户,可自行补充处理,直至达到该水质标准。

条文说明

4.2.1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已包括处理后的城市污水作为农田灌溉用水的水质要求。
4.2.2 这条提出了污水再生利用面广量大的冷却水水质控制指标。
在冷却用水中,再生水作为直流冷却水水质控制指标提出的依据见表2。

表2 再生水用作直流冷却水水质控制指标的依据
再生水用作直流冷却水水质控制指标的依据

主要依据美国1972 年和1992 年提出的水质标准,天津大学在“七·五”科技攻关中的试验数据,以及大连示范工程实际运行数据。一般来说,二级出水可基本上满足直流冷却水的水质要求,但为了保证输水管道和用水设备长期不淤塞和产生故障,二级出水宜再过渡和杀菌,然后用作直流冷却则更为安全。

在冷却用水中,再生水作为循环冷却系统补充水水质控制指标提出的依据见表3。工业用水是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的主要用途之一,特别是循环冷却系统补充水。冷却水与锅炉用水、工艺用水相比较,水质要求不高。日本、美国污水再生利用已有三十年的实践经验、至今经久不衰。这次规范的编制,是在总结国家“七五”、“八五”科技攻关经验基础上,参照国外相关标准导则对原规范进行修订的。这次增加了氮磷指标,对循环冷却水系统运行有利。考虑我国目前污水处理厂二级出水水质已有氮磷指标要求,该二项指标对于城市再生水厂来说,基本可以达到。表中卫生学指标只考虑再生水对环境的
影响,而在循环系统内的杀菌要求,由用户自行解决。该控制指标能够保证用水设备在常用浓缩倍数情况下不产生腐蚀、结垢和微生物粘泥等障碍。用户可根据水质状况进行循环水系统管理,个别水质要求高的用户,也可针对个别指标作补充处理。

表3 再生水作为循环冷却系统补充水水质标准的依据
再生水作为循环冷却系统补充水水质标准的依据
再生水作为循环冷却系统补充水水质标准的依据

4.2.3 再生水用于工业上生产工艺用水,目前很难提出众多行业的使用再生水的水质标准。因为工业部门各行业工艺条件差异很大,用水水质要求不同,需要在大量实践基础上才能编制出来。再生水用于锅炉用水,对硬度和含盐量要求很高,需增加软化或除盐处理,常采用离子交换或膜技术,其费用一般超过对天然水的处理费用。再生水用于锅炉用水的水质标准,应和以天然水作为水源的水质标准相一致。

4.2.4 再生水厂出水可以满足厂内杂用水需要,还可向周围建筑群和居民小区提供生活杂用水(中水)。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市政建设用水,如冲厕、道路清扫、消防、城市绿化、车辆冲洗和建筑施工用水等也逐渐增多,城市再生水厂能够很好地提供这方面用水。

4.2.5 这条提出了再生水作为景观环境用的水质控制指标。
就景观水体而言,要严格考虑污染物对水体美学价值的影响,因此处理工艺在二级处理的基础上,必要时要考虑包括除磷、过滤、消毒等二级以上的处理。一方面降低有机污染负荷,防止水体发生黑臭,影响美学效果;另一方面控制富营养化的程度,提高水体的感观效果;还要满足卫生要求,保证人体健康。

4.2.6 以用水量最大的用户确定城市再生水厂的工艺流程是合理的。高于此标准的,可在用户内部作相应补充处理;低于此标准的,一方面水量不大,另方面使用较高标准的再生水效果会更好,而费用又增加不多。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已作废】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GB50335-2002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