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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均匀温度作用


9.3.1 均匀温度作用的标准值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 对结构最大温升的工况,均匀温度作用标准值按下式计算:

9.3.2 结构最高平均温度Ts,max和最低平均温度Ts,min宜分别根据基本气温Tmax和Tmin按热工学的原理确定。对于有围护的室内结构,结构平均温度应考虑室内外温差的影响;对于暴露于室外的结构或施工期间的结构,宜依据结构的朝向和表面吸热性质考虑太阳辐射的影响。

9.3.3 结构的最高初始平均温度T0,max和最低初始平均温度T0,min应根据结构的合拢或形成约束的时间确定,或根据施工时结构可能出现的温度按不利情况确定。

条文说明

9.3.1 均匀温度作用对结构影响最大,也是设计时最常考虑的,温度作用的取值及结构分析方法较为成熟。对室内外温差较大且没有保温隔热面层的结构,或太阳辐射较强的金属结构等,应考虑结构或构件的梯度温度作用,对体积较大或约束较强的结构,必要时应考虑非线性温度作用。对梯度和非线性温度作用的取值及结构分析目前尚没有较为成熟统一的方法,因此,本规范仅对均匀温度作用作出规定,其他情况设计人员可参考有关文献或根据设计经验酌情处理。

    以结构的初始温度(合拢温度)为基准,结构的温度作用效应要考虑温升和温降两种工况。这两种工况产生的效应和可能出现的控制应力或位移是不同的,温升工况会使构件产生膨胀,而温降则会使构件产生收缩,一般情况两者都应校核。
    气温和结构温度的单位采用摄氏度(℃),零上为正,零下为负。温度作用标准值的单位也是摄氏度(℃),温升为正,温降为负。
9.3.2 影响结构平均温度的因素较多,应根据工程施工期间和正常使用期间的实际情况确定。
    对暴露于环境气温下的室外结构,最高平均温度和最低平均温度一般可依据基本气温  和  确定。
    对有围护的室内结构,结构最高平均温度和最低平均温度一般可依据室内和室外的环境温度按热工学的原理确定,当仅考虑单层结构材料且室内外环境温度类似时,结构平均温度可近似地取室内外环境温度的平均值。
    在同一种材料内,结构的梯度温度可近似假定为线性分布。
    室内环境温度应根据建筑设计资料的规定采用,当没有规定时,应考虑夏季空调条件和冬季采暖条件下可能出现的最低温度和最高温度的不利情况。
    室外环境温度一般可取基本气温,对温度敏感的金属结构,尚应根据结构表面的颜色深浅及朝向考虑太阳辐射的影响,对结构表面温度予以增大。夏季太阳辐射对外表面最高温度的影响,与当地纬度、结构方位、表面材料色调等因素有关,不宜简单近似。参考早期的国际标准化组织文件《结构设计依据—温度气候作用》技术报告ISO TR 9492中相关的内容,经过计算发现,影响辐射量的主要因素是结构所处的方位,在我国不同纬度的地方(北纬20度~50度)虽然有差别,但不显著。
    结构外表面的材料及其色调的影响肯定是明显的。表7为经过计算归纳近似给出围护结构表面温度的增大值。当没有可靠资料时,可参考表7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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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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