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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方案设计基本规定
3.0.1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方案设计应包括:
1. 确定再生水水源:确定再生水用户、工程规模和水质要求;
2. 确定再生水厂的厂址、处理工艺方案和输送再生水的管线布置;
3. 确定用户配套设施;
4. 进行相应的工程估算、投资效益分析和风险评价等。
3.0.2 排入城市排水系统的城市污水,可作为再生水水源。严禁将放射性废水作为再生水水源。
3.0.3 再生水水源的设计水质,应根据污水收集区域现有水质和预期水质变化情况综合确定。
再生水水源水质应符合现行的《污水排入城市下道水质标准》(CJ 3082)、《生物处理构筑物进水中有害物质允许浓度》(GBJ 14)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的要求。
当再生水厂水源为二级处理出水时,可参照二级处理厂出水标准,确定设计水质。
3.0.4 再生水用户的确定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 调查阶段:收集可供再生利用的水量以及可能使用再生水的全部潜在用户的资料。
2 筛选阶段:按潜在用户的用水量大小、水质要求和经济条件等因素筛选出若干候选用户。
3 确定用户阶段:细化每个候选用户的输水线路和蓄水量等方面的要求,根据技术经济分析,确定用户。
3.0.5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方案中需提出再生水用户备用水源方案。
3.0.6 根据各用户的水量水质要求和具体位置分布情况,确定再生水厂的规模、布局,再生水厂的选址、数量和处理深度,再生水输水管线的布置等。再生水厂宜靠近再生水水源收集区和再生水用户集中地区。再生水厂可设在城市污水处理厂内或厂外,也可设在工业区内或某一特定用户内。
3.0.7 对回用工程各种方案应进行技术经济比选,确定最佳方案。技术经济比选应符合技术先进可靠、经济合理、因地制宜的原则,保证总体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3.0.1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的方案设计,是设计过程中的基础性工作。在我国污水再生利用的初期阶段,方案设计工作更显得重要。方案设计要详实可靠,特别要把用户落实工作做好,为工程审批提供充分依据。
风险评价主要是从卫生学、生态学和安全角度,就再生水对人体健康、生态环境、用户的设备和产品等方面的影响作出评价。
3.0.2 城市污水是排入城市排水管网的全部污水的统称。包括生活污水、部分工业废水和合流制管道截留的雨水。一般情况下,城市污水都可作为再生水水源。
再生水水源必须保证对后续再生利用不产生危害。生物处理和常规深度处理难以去除的氯化物、色度、高浓度氨氮、总溶解固体等,都会影响再生利用效果,排污单位必须搞好预处理,达到有关标准后才能进入市政排水系统,否则只能单独排放。
3.0.3 不同城市的城市污水水质差异很大,沿海城市的氯离子含量高,南方用水定额高的城市有机物含量低,节水型城市有机物含量高。表1 列出了部分城市的污水水质,供参考。
表1 部分城市污水水质
3.0.4 再生水用户的确定可分为调查、筛选和确定三个阶段。
1 调查阶段:主要工作是收集现状资料,确定可供再生利用的全部污水以及使用再生水的全部潜在用户。这一阶段需要和当地供水部门讨论主要潜在用户的情况。然后与这些用户联系。
与供水部门和潜在用户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是很重要的。潜在用户关心再生水水质、供水可靠性、政府对使用再生水的规章制度,以及有无能力支付管线连接费或增加处理设施所需费用。
这阶段应予回答的问题主要有:
1)再生水在当地有哪些潜在用户?
2)与污水再生利用相关的公众健康问题,如何解决?
3)污水再生利用有哪些潜在的环境影响?
4)哪些法律、法规会影响污水再生利用?
5)哪些机构将审查批准污水再生利用计划的实施?
6)再生水供应商和用户有哪些法律责任?
7)现在新鲜水的成本是多少?将来可能是多少?
8)有哪些资金可支持污水再生利用计划?
9)污水再生利用系统哪些部分会引起用户兴趣与支持?
2 筛选阶段:按用水量大小、水质要求。经济上的考虑对上阶段被确认的潜在用户分类排队,筛选出若干个候选用户。筛选用户的主要标准应是:
1)用水量大小,这是因为大用水户的位置常常决定再生水管线的走向和布置,甚至规模也可大致确定;
2)用户分布情况,用户集中在一个区域内或一条输水管沿线会影响再生水厂选址和输水管布置;
3)用户水质要求。通过分类排队可以发现一些明显有可能的用户。筛选时,除了比较各用户的总费用外,还应在技术可行性、再生水与新鲜水成本。能节约多少新鲜水水量、改扩建的灵活性、投加药剂和消耗能源水平等方面进行比较。经过上述比较,可从中挑选出若干个最有价值的候选用户。
3 确定用户阶段:这个阶段应研究各个用户的输水线路和蓄水要求,修正对这些用户输送再生水所需的费用估算;对不同的筹资进行比较,确定用户使用成本;比较每个用户使用新鲜水和再生水的成本。需要处理的问题有:
1)每个用户对再生水水质有何特殊要求?他们能容忍的水质变化幅度有多大?
2)每个用户需水量的日、季变化情况。
3)需水量的变化是用增大水泵能力,还是通过蓄水来解决?确定蓄水池大小及设置地点。
4)如果需对再生水作进一步处理,谁拥有和管理这些增加的处理设施?
5)区域内工业污染源控制措施如何?贯彻这些控制措施,能否简化再生水处理工艺?
6)每个系统中潜在用户需水的“稳定性”如何?它们是否会搬迁?生产工艺会不会有变化,以致影响污水再生利用?
7)农业用户使用再生水是否需改变灌溉方法?
8)潜在资助机构进行资助的条件和要求是什么?
9)在服务范围内的用户如何分摊全部费用?
10)如用户必须投资建造处理构筑物等设施,他们可接受的投资回收期是多少年?每个系统中的用户须付多少连接再生水管的费用?
在进行上述技术经济分析后,可确定用户。
3.0.5 为使工程规模达到经济合理,很可能高峰时再生水需水量大于供水量,此时用户可用新鲜水补足;有时再生水不能满足用户水质要求,或发生设备事故停水时,仍需用户用新鲜水补足。
3.0.6 再生水生产设施可由已建成的城市污水厂改扩建,增加深度处理部分来实现;也可在新建污水处理厂中包括污水再生利用部分;或单独建设污水完全再生利用的再生水厂。从污水再生利用角度出发,再生水厂不宜过于集中,可根据城市规划,考虑到用户位置分散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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