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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保温


5.5.1 注射用水的热或冷贮存输送系统的管道应保温。
5.5.2 采用热力灭菌方式的纯化水系统的管道宜保温。
5.5.3 洁净区的保温材料应采用不释放纤维和颗粒的材料,保温材料可溶出氯化物、氟化物、硅酸盐及钠离子的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覆盖奥氏体不锈钢用绝热材料规范》GB/T 17393的有关规定,并应采用不释放纤维和颗粒的材料作外壳保护。

条文说明

5.5.1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热或冷的注射用水系统在输送过程中管道会发生传热,导致系统在实际运行或灭菌时发生能量损失,并有可能发生烫伤等安全事故。因此,需对注射用水管道进行保温处理。
5.5.3 保温材料可溶出氯化物、氟化物、硅酸盐及钠离子。如果可溶出氯化物、氟化物、硅酸盐及钠离子的含量超过规定值,就会对输送医药工艺用水的不锈钢管道产生腐蚀,影响医药工艺用水的水质,从而影响药品质量。因此,保温材料可溶出氯化物、氟化物、硅酸盐及钠离子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覆盖奥氏体不锈钢用绝热材料规范》GB/T 17393的规定,以避免对不锈钢管道的腐蚀。为保证洁净区的洁净度,在洁净区内的保温材料应保证不释放纤维和颗粒物,保温材料应采用不锈钢或其他不释放纤维和颗粒的材料作外壳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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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工艺用水系统设计规范 GB50913-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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