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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4.1.1 燃气输配场站的安全评价应包括门站与储配站、调压站 与调压装置的设施与操作评价和管理评价。当上述场站与其他燃气场站混合设置时,尚应符合本标准相关规定。
4.1.2 燃气输配场站的评价单元宜划分为: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站内道路交通、燃气质量、储气设施、调压器、安全阀与阀门、过滤器、工艺管道、仪表与自控系统、消防与安全设施、公用辅助设施等。在评价工作中,可根据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划分评价单元。
4.1.3 燃气输配场站设施与操作安全评价应符合本标准第4.2、4.3节和附录A的规定。管理评价应符合本标准第11章的规定。
条文说明
4.1.2 划分评价单元是为方便进行评价活动而进行的工作,合理的划分评价单元有助于更好地进行评价,避免漏项。根据不同场站的实际情况,评价单元可以有所删减或增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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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一节:4 燃气输配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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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3.1 一般规定
- 3.2 评价对象
- 3.3 评价程序与评价报告
- 3.4 安全评价方法
- 4 燃气输配场站
- 4.1 一般规定
- 4.2 门站与储配站
- 4.3 调压站与调压装置
- 5 燃气管道
- 5.1 一般规定
- 5.2 钢质燃气管道
- 5.3 聚乙烯燃气管道
- 6 压缩天然气场站
- 6.1 一般规定
- 6.2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
- 6.3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
- 7 液化石油气场站
- 7.1 一般规定
- 7.2 液化石油气供应站
- 7.3 液化石油气瓶组气化站
- 7.4 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
- 7.5 液化石油气汽车加气站
- 8 液化天然气场站
- 8.1 一般规定
- 8.2 液化天然气气化站和调峰液化站
- 8.3 液化天然气瓶组气化站
- 9 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
- 9.1 一般规定
- 9.2 调度中心监控系统
- 9.3 通信系统
- 10 用户管理
- 10.1 一般规定
- 10.2 管道燃气用户
- 10.3 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
- 11 安全管理
- 11.1 一般规定
- 11.2 安全管理
- 附录A 燃气输配场站设施与操作检查表
- 附录B 燃气管道设施与操作检查表
- 附录C 压缩天然气场站设施与操作检查表
- 附录D 液化石油气场站设施与操作检查表
- 附录E 液化天然气场站设施与操作检查表
- 附录F 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设施与操作检查表
- 附录G 用户管理检查表
- 附录H 安全管理检查表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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