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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应变的量测
6.4.1 应变量测仪表应根据试验目的以及对试件混凝土和钢筋应变测量的要求进行选择。钢筋和混凝土的应变宜采用电阻应变计、振弦式应变计、光纤光栅应变计、引伸仪等进行量测。
6.4.2 当采用电阻应变计量测应变时,应有可靠的温度补偿措施。在温度变化较大的地方采用机械式应变仪量测应变时,应对温度影响进行修正。
6.4.3 量测结构构件应变时,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对受弯构件应在弯矩最大的截面上沿截面高度布置测点每个截面不宜少于2个(图6.4.3a);当需要量测沿截面高度的应变分布规律时,布置测点数不宜少于5个(图6.4.3b);
图6.4.3 构件应变测点布置
1—试件; 2—应变计
1—试件; 2—应变计
2 对轴心受力构件,应在构件量测截面两侧或四侧沿轴线方向相对布置测点,每个截面不应少于2个(图6.4.3c);
3 对偏心受力构件,量测截面上测点不应少于2个(图6.4.3c);如需量测截面应变分布规律时,测点布置应与受弯构件相同(图6.4.3b);
4 对于双向受弯构件,在构件截面边缘布置的测点不应少于4个(图6.4. 3d);
5 对同时受剪力和弯矩作用的构件,当需要量测主应力大小和方向及剪应力时,应布置45°或60°的平面三向应变测点(图6.4.3e);
6 对受扭构件,应在构件量测截面的两长边方向的侧面对应部位上布置与扭转轴线成45°方向的测点(图6.4. 3f);测点数量应根据研究目的确定。
6.4.4 各种应变量测仪表的精度及其他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金属粘贴式电阻应变计或电阻片的技术等级不应低于C级,其应变计电阻、灵敏系数、蠕变和热输出等工作特性应符合相应等级的要求;量测混凝土应变的应变计或电阻片的长度不应小于50mm和4倍粗骨料粒径;
2 电阻应变仪的准确度不应低于1.0级,其示值误差、稳定度等技术指标应符合该级别的相应要求;
3 振弦式应变计的允许误差为量程的±1.5%;
4 光纤光栅应变计的允许误差为量程的±1.0%;
5 手持式引伸仪的准确度不应低于1级,分辨率不宜大于标距的0.5%,示值允许误差为量程的1.0%;
6 当采用千分表或位移传感器等位移计构成的装置测量应变时,其标距允许误差为±1.0%,最小分度值不宜大于被测总应变的1.0%,位移计的精度应符合本标准第6.3.5条的要求。
条文说明
6.4.1 本条中给出了常用的应变测量仪表,各种应变传感器需要配套相应的数据采集系统进行量测和记录。
6. 4.2 为消除温度对量测结果的影响,电阻应变计可采用桥路补偿法,也可采用自补偿应变片等方法。
6.4.3 本条给出了量测各种试件应变时测点布置的有关要求。
6.4.4 本条提出对各种应变量测仪表的精度及性能的要求。根据现行国家标准《金属粘贴式电阻应变计》GB/T 13992规定,电阻应变计的单项工作特性分为A、B、C三个等级,根据现行国家行业标准《电阻应变仪检定规程》JJG 623对应变仪各项技术指标的有关规定,电阻应变仪的准确度级别应不低于1.0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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