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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一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在满足用户对水质、水量、水压和水温的要求下,使节水设计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管理方便,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居住小区、公共建筑区等民用建筑节水设计,亦适用于工业建筑生活给水的节水设计。
1.0.3 民用建筑节水设计,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同时,还应为施工安装、操作管理、维修检测以及安全保护等提供便利条件。
1.0.4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建筑节水设计的基本要求。当本标准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1.0.5 民用建筑节水设计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0.1 在工程建设中贯彻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是一项长久的国策,节水设计的前提是在满足使用者对水质、水量、水压和水温要求的前提下来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节水设计的系统应是经济上合理,有实施的可能,同时在使用时应便于管理维护。
1.0.4 建筑节水设计,除满足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其他的相关标准,如《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 164的要求。在节水方面,许多省市也出台了相应的地方规定,尤其在中水利用与雨水利用方面的规定,设计中应根据工程所在地的情况分别执行。
1.0.4 建筑节水设计,除满足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其他的相关标准,如《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 164的要求。在节水方面,许多省市也出台了相应的地方规定,尤其在中水利用与雨水利用方面的规定,设计中应根据工程所在地的情况分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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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和符号
- 2.1 术语
- 2.2 符号
- 3 节水设计计算
- 3.1 节水用水定额
- 3.2 年节水用水量计算
- 4 节水系统设计
- 4.1 一般规定
- 4.2 供水系统
- 4.3 循环水系统
- 4.4 浇洒系统
- 5 非传统水源利用
- 5.1 一般规定
- 5.2 雨水利用
- 5.3 中水利用
- 6 节水设备、计量仪表、器材及管材、管件
- 6.1 卫生器具、器材
- 6.2 节水设备
- 6.3 管材、管件
- 附录A “节水设计专篇”编写格式
- A.1 工程概况和用水水源(包括市政供水管线、引入管及其管径、供水压力等)
- A.2 节水用水量
- A.3 节水系统
- A.4 中水利用
- A.5 雨水利用
- A.6 节水设施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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