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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活动断裂
5.8.1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7度的重大工程场地应进行活动断裂(以下简称断裂)勘察。断裂勘察应查明断裂的位置和类型,分析其活动性和地震效应,评价断裂对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影响,并提出处理方案。
对核电厂的断裂勘察,应按核安全法规和导则进行专门研究。
5.8.2断裂的地震工程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全新活动断裂为在全新地质时期(一万年)内有过地震活动或近期正在活动,在今后一百年可能继续活动的断裂;全新活动断裂中、近期(近500年来)发生过地震震级M≥5级的断裂,或在今后100年内,可能发生M≥5级的断裂,可定为发震断裂;
2. 非全新活动断裂:一万年以前活动过,一万年以来没有 发生过活动的断裂。
5.8.3全新活动断裂可按表5.8.3分级。
表5.8.3 全新活动断裂分级
5.8.4断裂勘察,应搜集和分析有关文献档案资料,包括卫星航空相片,区域构造地质,强震震中分布,地应力和地形变,历史和近期地震等。
5.8.5断裂勘察工程地质测绘,除应符合本规范第8章的要求外,尚应包括下列内容的调查:
1. 地形地貌特征:山区或高原不断上升剥蚀或有长距离的平滑分界线;非岩性影响的陡坡、峭壁,深切的直线形河谷,一系列滑坡、崩塌和山前叠置的洪积扇;定向断续线形分布的残丘、洼地、沼泽、芦苇地、盐碱地、湖泊、跌水、泉、温泉等;水系定向展布或同向扭曲错动等。
2. 地质特征:近期断裂活动留下的第四系错动,地下水和植被的特征;断层带的破碎和胶结特征等;深色物质宜采用放射性碳14(C14 )法,非深色物质宜采用热释光法或铀系法,测定已错断层位和未错断层位的地质年龄,并确定断裂活动的最新时限。
3. 地震特征:与地震有关的断层、地裂缝、崩塌、滑坡、地震湖、河流改道和砂土液化等。
5.8.6大型工业建设场地,在可行性研究勘察时,应建议避让全新活动断裂和发震断裂。避让距离应根据断裂的等级、规模、性质、覆盖层厚度、地震烈度等因素,按有关标准综合确定。非全新活动断裂可不采取避让措施,但当浅埋且破碎带发育时,可按不均匀地基处理。
5.8.1 活动断裂的勘察和评价是重大工程在选址时应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重大工程一般是指对社会有重大价值或者有重大影响的工程,其中包括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要尽快恢复的生命线工程,如医疗、广播、通讯、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工程。重大工程的具体确定,应按照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和各行业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大型工业建设场地或者《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规定的甲类、乙类及部分重要的丙类建筑,应属于重大工程。考虑到断裂勘察的主要研究问题是断裂的活动性和地震,断裂主要在地震作用下才会对场地稳定性产生影响。因此,本条规定在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7度的地区应进行断裂勘察。
5.8.2 本条从岩土工程和地震工程的观点出发,考虑到工程安全的实际需要,对断裂的分类及其涵义作了明确的规定,既与传统的地质观点有区别,又保持了一定的连续性,更考虑到工程建设的需要和适用性。在活动断裂前冠以“全新”二字,并赋予较为确切的涵义。考虑到“发震断裂”与“全新活动断裂”的密切关系,将一部分近期有强烈地震活动的“全新活动断裂”定义为“发震断裂”。这样划分可以将地壳上存在的绝大多数断裂归入对工程建设场地稳定性无影响的“非全新活动断裂”中去,对工程建设有利。
5.8.3 考虑到全新活动断裂的规模、活动性质、地震强度、运动速率差别很大,十分复杂。重要的是其对工程稳定性的评价和影响也很不相同,不能一概而论。本条根据我国断裂活动的继承性、新生性特点和工程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外的一些资料,考虑断裂的活动时间、活动速率和地震强度等因素,将全新活动断裂分为强烈全新活动断裂,中等全新活动断裂和微弱全新活动断裂。
5.8.4、5.8.5 当前国内外地震地质研究成果和工程实践经验都较为丰富,在工程中勘察与评价活动断裂一般都可以通过搜集、查阅文献资料,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就可以满足要求,只有在必要的情况下,才进行专门的勘探和测试工作。
搜集和研究厂址所在地区的地质资料和有关文献档案是鉴别活动断裂的第一步,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在许多情况下,甚至只要搜集、分析、研究已有的丰富的文献资料,就能基本查明和解决有关活动断裂的问题。
在充分搜集已有文献资料和进行航空相片、卫星、相片解译的基础上进行野外调查,开展工程地质测绘是目前进行断裂勘察、鉴别活动断裂的最重要、最常用的手段之一。活动断裂都是在老构造的基础上发生新活动的断裂,一般说来它们的走向、活动特点、破碎带特性等断裂要素与构造有明显的继承性。因此,在对一个工程地区的断裂进行勘察时,应首先对本地区的构造格架有清楚的认识和了解。野外测绘和调查可以根据断裂活动引起的地形地貌特征、地质地层特征和地震迹象等鉴别活动特征。
5.8.6 本条对断裂的处理措施作了原则的规定。首先规定了重大工程场地或大型工业场地在可行性研究中,对可能影响工程稳定性的全新活动断裂,应采取避让的处理措施。避让的距离应根据工程和活动断裂的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研究确定。当前有些标准已作了一些具体的规定,如《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在仅考虑断裂错动影响的条件下,按单个建筑物的分类提出了避让距离。 《火力发电厂岩土工程勘测技术规程》 (DL/T 5074-1997)提出了“大型发电厂与断裂的安全距离及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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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泥 石 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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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 活动断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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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 混合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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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 地下水的勘察要求
- 7.2 水文地质参数的测定
- 7.3 地下水作用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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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1 一般规定
- 14.2 岩土参数的分析和选定
- 14.3 成果报告的基本要求
- 附录A 岩土分类和鉴定
- 附录B 圆锥动力触探锤击数修正
- 附录C 泥石流的工程分类
- 附录D 膨胀土初判方法
- 附录E 水文地质参数测定方法
- 附录F 取土器技术标准
- 附录G 场地环境类型
- 附录H 规范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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