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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给水排水
6.1.1 旅馆建筑给水排水系统的用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标准》GB 5749的规定。四级和五级旅馆建筑的用水水质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对生活饮用水供水水源总硬度(以碳酸钙计)有要求时,应根据水源总硬度(以碳酸钙计)情况进行整个室内给水系统的水质软化;
2 经软化后的水硬度不满足厨房洗碗机、玻璃器皿洗涤机、制冰块机、洗衣房洗衣设备对给水的总硬度(以碳酸钙计)的要求时,应进行二次软化。
6.1.2 旅馆建筑给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建筑内功能的划分和当地供水部门的水量计费分类等因素,设置相应的生活给水系统,并应利用城镇给水管网的水压;
2 旅馆建筑生活用水定额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应符合表6.1.2的规定。
表6.1.2 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
注:1 一级旅馆建筑用水量含公共淋浴间、洗衣间及公共卫生间用水;二级旅馆建筑用水量除一级旅馆建筑用水量外,还含客房卫生间用水。
2 三至五级旅馆建筑用水量含公共部分的公共卫生间用水。
3 表中数值不包括职工用水。
4 二级旅馆建筑客房卫生间可取上限值,缺水地区宜取下限值。
2)厨房、洗衣房、理发室、游泳池、洗浴中心、室内水景、汽车冲洗及职工等用水定额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规定执行。
3 给水设计应有可靠的水源和供水管道系统,当仅有一路城市引入管或供水不满足设计秒流量或压力要求时,应设置生活贮水池(箱)或加压供水设备;
4 一级至三级旅馆建筑客房卫生间用水器具配水点处的静水压,不宜超过0.15MPa;四级和五级旅馆建筑卫生间选用特殊卫生器具时,其配水点静水压不宜低于0.2MPa;
5 二次加压给水的水泵房和水池(箱)间应为独立的房间,并应环境良好、便于维修和管理,不应与客房和需要安静的房间毗邻;水泵房及设备应采取消声和减振措施;高层建筑的加压给水泵出水管应采取消除水锤措施;
6 设有二次供水设施时,建筑物内给水系统的竖向分区和二次供水设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 140的规定;
7 设有直饮水系统时,其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CJJ 110的规定;
8 设有游泳池及洗浴中心时,其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CJJ 122和《公共浴场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CJJ 160的规定;
9 客房、洗浴中心、厨房、洗衣房等供水管网应各自分开设置,并应分设水表计量,高级套房宜设独立的管道系统;
10 采用非饮用水作为冲厕、冲洗、汽车与地面及绿化浇洒等用水时,其水质应满足用水对象的要求,其管道应有明显的标志,且不得与饮用水管道相连接。
6.1.3 旅馆建筑应设生活热水供应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客房最高日生活热水(60℃)用水量应符合表6.1.3的规定:
表6.1.3 客房最高日生活热水(60℃)用水量
注:厨房、洗衣房、理发室、洗浴中心和职工等热水用水定额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规定确定。
2 生活热水系统的划分应与生活给水系统相一致;三级至五级旅馆建筑应设全日制集中热水供应;一级和二级旅馆建筑宜设定时制集中热水供应或局部分散热水供应;
3 热源的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规定;
4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应保证配水点冷水、热水压力平衡,应设干、立管或干、立、支管循环,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相关规定;
5 热水配水点供水温度不应低于50℃,一级至三级旅馆建筑用水点热水出水时间不应大于10s,四级、五级旅馆建筑用水点热水出水时间不应大于5s;
6 冷水给水未按第6.1.1条第1款进行软化时,应根据冷水水质情况,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规定进行水质软化或阻垢缓蚀处理。
6.1.4 旅馆建筑饮水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级至三级旅馆建筑宜设开水供应装置;
2 四级和五级旅馆建筑除应设开水装置外,还宜设管道直饮水供应装置。
6.1.5 三级至五级旅馆建筑宜设洗浴、洗涤等优质废水净化回用系统,回用中水可用于冲洗地面和绿化等。
6.1.6 旅馆建筑排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五级旅馆建筑客房卫生间排水宜设分流系统,其他旅馆建筑应根据洗浴废水的回收方案选择合流或分流系统;
2 厨房排水应为独立排水系统,并应对油脂进行回收及处理;
3 客房卫生间排水系统宜采用通气立管排水系统或特殊(配件)单立管排水系统。
6.1.7 旅馆建筑雨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屋面雨水应设独立管道系统排除;
2 高层及超高层旅馆建筑的屋面雨水排水管接入室外雨水检查井时应采取消能措施。
6.1.8 旅馆建筑屋面雨水和硬化地面的雨水宜进行控制与利用。当进行收集回用时,宜用于绿化、冷却塔补水等。雨水控制及利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0的规定。
6.1.9 高层旅馆建筑的厨房内宜设置厨房专用灭火装置,当设有厨房垃圾道、污衣井道时,井道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装置。
6.1.2 《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4308,旅馆建筑的用水量定额,在《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中没有对旅馆进行分级,仅笼统用了“宾馆”一词,本规范规定的旅馆等级为与旅游酒店的星级相对应。
1 大部分旅馆建筑为综合性建筑,一般由商业、酒店、旅馆、公寓式旅馆、洗浴水疗中心等组成。这些不同的功能用途的用水量计费标准均不相同,这就要求根据当地给水主管部门的计费分类和要求设置相应独立的给水系统,如有温泉水系统更应按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单独设置。
2 参照星级酒店的要求,并结合我国《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相关规定,对相应级别的酒店用水定额和用水时间作出如表6.1.2的规定,以方便设计人员的选用。
表中的一级旅馆对应的是《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表3.1.10中“招待所、培训中心、普通旅馆”中的设有“公用盥洗室和淋浴室”一项;二级旅馆对应上述表中“设有公用盥洗室、淋浴室和自助洗衣室”;三级旅馆对应上述表中的“酒店式公寓”一项;四级、五级旅馆对应上述表中“宾馆”一项。据调查,目前部分地区的合资旅馆的物业管理公司,对五星级甚至高于五星级酒店的用水量均有高于我国标准的要求,遇此情况时可参照他们的规定执行。另外,目前社会上的经济便捷性酒店可按三级旅馆标准确定用水量定额。
表6.1.2中的用水定额仅为旅客的洗浴、冲洗、饮用等用途的用水,不包括本条第2款第2项所列举的项目的用水量,而这些项目的用水应另行计算,并与表6.1.2的用水量合并叠加作为酒店的总用水量。
3 规定当市政给水水压不能满足建筑内供水水压要求时,应设置二次供水装置的要求,从供水安全考虑,对只能一路市政供水管条件时的流量计算做出了量化规定。二次供水系统的贮水池(箱)的贮水量原则上应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规定计算确定。但生活贮水池(箱)的容量因用户的不同其要求也不相同,据了解四级、五级酒店一般要求存1d~2d的酒店用水量。他们是从供水可靠且不间断为出发点提出的要求。故在具体工程设计中,应根据当地城市供水可靠程度与用户商定具体贮水量。
4 规定一级至三级旅馆供水水压是从节水角度提出的要求,因为一级至三级旅馆大部分为社会旅馆、连锁式经济酒店,其用水器具大都为经济型器具。核对用水器具配水点的静水压作出了量化规定;但四级、五级旅馆,其建设标准较高。所用卫生洁具档次较高,配水配件处的水压要求要适应使用者的特殊要求。根据国内类似旅馆的实际使用情况,故条文对四级、五级旅馆卫生间洁具的静水压作出了量化规定。
5 根据目前国内建成的四级、五级旅馆大部分为高层建筑或超高层建筑。加压泵房及贮水池(箱)有设在设备层或避难层,则消声减震应引起重视,保证不影响临近或楼层下用房的安静要求。另外超高层转输水泵停泵时的水锤消除必须装,确保供水系统的安全。
9 因为洗浴中心、洗衣房及厨房等部门不仅用水时间集中,用水量大而且负荷变化幅度较大,为保证客房及各自系统用水的压力稳定,不影响客人的使用舒适度及互不干扰而作出的要求。条文中所述“高级套房”是指接待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的客房。
10 旅馆在民用建筑中是用水大户,但为了节约水资源,我国不同地区均有要求设置非传统水水源的再生利用规定。对于旅馆讲,中水应优先用于公用卫生间的冲厕及绿化浇洒之用,如要用于客房冲厕,应根据旅馆级别与用户商定具体的再生水水质标准,最后经济技术比较,确定中水的使用范围,并采用相应防止误用的安全措施。
6.1.3 生活热水供应是旅馆给水排水设计很重要的内容之一,由于旅馆等级的不同,其设计应有所区别。
1 热水用水定额是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规定和本规范第6.1.2条表6.1.2的规定,对不同级别旅馆热水用水定额作出了表6.1.3的规定,该表中的热水温度是作为计量热水量和选用热水制备设备之用。
表中不同级别旅馆热水的供应时间是根据《旅游饭店星级划分与评定》GB/T 14308的要求做出的规定。
2 为了保证配水点冷、热水的压力平衡,要求热水供应系统的分区应与给水系统一致。另外,根据表6.1.3规定的热水供应时间,从节能、保证使用,条文对热水系统的形式作出了原则性规定。
5 根据实测资料结果证实,热水温度在35℃~49℃之间是军团菌滋生的最佳温度,军团菌极易对人体肺部有严重的损害。为保护使用热水人的安全,规定了最不利配水点热水的供水温度不低于50℃。
规定热水时间目的是防止浪费冷水和能源并提高使用舒适度的要求。这个要求也将作为设计者在选定热水系统时的依据。
6 对于冷水供水硬度无特殊要求的旅馆,如设有集中热水供应系统时,应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规定对冷水进行软化或阻垢缓蚀处理。
6.1.5 旅馆是用水大户,其污水大多以洗浴废水为主,是再生水的很好源水,我国又是严重的缺水国家之一,为了节约用水,各地区有关部门对是否设置建筑中水系统都作出了规定。国家也有不同用途的再生水水质要求的规范;还有一些城市设有城市中水管道,设计时应了解其具体供水水质是否需进行二次处理。以确保水质卫生安全。本条是重申设计中应重视这一问题的重要性。
6.1.6 本条对生活排水系统的设置进行了规定。
1 当一级至四级旅馆洗浴废水回收处理利用时,应采用污、废分流排水,否则可采用合流。
3 特殊单立管排水系统是指采用特殊配件的单立管排水系统,其立管通水能力大于普通单立管排水系统。
6.1.7 高层及超高层建筑的旅馆,当雨水管内满流时,水的静压力较高。据调查,在暴雨时,屋面雨水排出管在室外第一个检查井出现过将井盖冲出1.0m以上高度的现象,不仅影响车辆通行,而且影响行人安全,故条文对此提出要求。对于超高层建筑,检查井井盖宜为网格状,雨水可顺畅溢流到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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