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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分水器供水管道安装


5.4.1分水器供水管道安装,应在地面找平层施工或墙面粉饰前进行。
5.4.2沿砖墙面敷设的立管,应开凿管槽,管槽深度应保证管道安装结束后,水泥砂浆保护面层厚度不小于10mm(不包括装饰面)。当设计未预留时,竖向开槽宽度不得大于250mm。
5.4.3分水器及配支管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水器应根据设计要求布置,分水器应固定在顶板、混凝土底板或墙体上,定位后应设置管卡;
    2 分水器配水口的甩口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3 布管时应避免管道交叉并以合理的距离和走向到达配水点,管道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0倍管材外径;
    4 应采用管卡固定管道,直线管段管卡间距宜为1000mm~1200mm,转弯管段弯曲部位两端均应设置管卡;
    5 施工过程中应防止管壁受损,安装结束应及时封堵管口;
    6 系统应进行试压、通水试验,试验合格后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7 管路系统经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地面管道及墙槽应采用M10水泥砂浆包覆填实,包覆宽度不宜小于150mm~200mm,管顶覆盖厚度不宜小于20mm~25mm;
    8 埋设的管道在建筑饰面工程结束前,宜在地坪或墙面的表面作出管路走向标记。
5.4.4当分水器和管道安装在地面时,不得在其周围堆放重物、生火取暖,不得损坏管道。

条文说明

5.4.3、5.4.4分水器管道系统安装结束,通过试压,并通过隐蔽工程验收。在毛地面上画出管路走向标记是对成品保护的重要措施,防止因后序施工程序中机械冲击或局部加热、烘烤对分水器和管道产生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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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给水塑料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T98-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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