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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dormitory building
JGJ 36-2005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发布日期:2005年11月11日
实施日期:2006年2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第377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36-2005,自2006年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2.6、4.5.3、4.5.5、4.5.6、6.3.3(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宿舍建筑设计规范(试行)》(JGJ 36-87)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5年11月11日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4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地和总平面;4.建筑设计;5.室内环境;6.建筑设备。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1.扩大规范的适用范围;2.增加了术语;3.重新规定了居室的分类标准及居室的最小人均使用面积和高度;4.对辅助用房的组成、标准及设计要点进行了细化;5.对楼梯、扶手、阳台栏板、门窗等部位的设计有明确要求;6.对宿舍建筑的室内环境及建筑设备、与建筑设计有关的部分作了相应的规定。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北京车公庄大街19号,邮编100044)
本规范参编单位: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学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顾均 林琳 张树君 宫力维 王建强 车学娅 俞蕴洁 肖莉 黄传涛
本规范第一版的主编单位是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参加单位是清华大学建筑系及土木建筑设计研究院、西安冶金建筑学院建筑系、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宿舍建筑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供使用者参考。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不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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