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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一般规定
10.1.1 城市快速路的设计应能反映出城市环境特征、城市历史和文化传统。
10.1.2 城市快速路的位置选择应使新建区保持自然风貌,并导向风景展示地区。
10.1.3 城市快速路的横断面设计应能为地上、地下管线和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提供适宜的空间。
10.1.4 城市快速路的设计应能满足城市救灾、绿化、环保和日照等要求。
10.1. 5 城市快速路不宜穿越历史文化遗址、古迹、古树名木众多的地区。
条文说明
10.1.1~10.1.5 所列5条规定主要参考美国加州《公路设计手册》第109.3条“美学因素”,共14点要求,选择其中5点作为快速路景观设计原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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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4 通行能力及服务水平
- 4.1 分 类
- 4.2 基本路段
- 5 横断面设计
- 5.1 一般规定
- 5.2 横断面布置
- 5.3 车 行 道
- 5.4 分车带
- 5.5 路肩和路面横坡
- 5.6 侧石、缘石
- 6 线形设计
- 6.1 一般规定
- 6.2 平面设计
- 6.3 纵断面设计
- 7 出入口设计
- 7.1 一般规定
- 7.2 出入口间距
- 7.3 变速车道、集散车道
- 7.4 辅助车道
- 7.5 主辅路间出入口的几何设计
- 8 高架快速路
- 8.1 一般规定
- 8.2 横断面设计
- 8.3 平面设计
- 8.4 纵断面设计
- 8.5 匝道
- 9 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
- 9.1 交通标志
- 9.2 交通标识
- 9.3 交通防护设施
- 9.4 监控设施
- 10 景观与环境
- 10.1 一般规定
- 10.2 景观距离
- 10.3 噪声要求
- 10.4 绿化设计要求与标准
- 本规程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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