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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Code for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roof
GB 50207-2012
主编部门: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 2012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 告
第1394号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Code for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roof
GB 50207-2012
主编部门: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 2012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 告
第1394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207-2012,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6、3.0.12、5.1.7、7.2.7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02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由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和上海市第二建筑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进行修订后完成的。
本规范共分9章和2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基层与保护工程、保温与隔热工程、防水与密封工程、瓦面与板面工程、细部构造工程、屋面工程验收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新建路9号,邮政编码:030002),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上海市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院
浙江工业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苏州防水研究院
苏州市新型建筑防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建筑防水材料(集团)公司
北京圣洁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台安工程实业有限公司
大连细扬防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郝玉柱 霍瑞琴 姜向红 张振礼 王寿华 叶林标 项桦太 马芸芳 王 天 哈成德 高延继 张文华 杨 胜 姜静波 杜红秀 林炎飞 瞿建民 杜 昕 程雪峰 樊细杨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杨嗣信 李承刚 牛光全 方展和 李引擎 叶琳昌 陶驷骥 曹征富 陈梓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2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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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4 基层与保护工程
- 4.1 一般规定
- 4.2 找坡层和找平层
- 4.3 隔汽层
- 4.4 隔离层
- 4.5 保护层
- 5 保温与隔热工程
- 5.1 一般规定
- 5.2 板状材料保温层
- 5.3 纤维材料保温层
- 5.4 喷涂硬泡聚氨酯保温层
- 5.5 现浇泡沫混凝土保温层
- 5.6 种植隔热层
- 5.7 架空隔热层
- 5.8 蓄水隔热层
- 6 防水与密封工程
- 6.1 一般规定
- 6.2 卷材防水层
- 6.3 涂膜防水层
- 6.4 复合防水层
- 6.5 接缝密封防水
- 7 瓦面与板面工程
- 7.1 一般规定
- 7.2 烧结瓦和混凝土瓦铺装
- 7.3 沥青瓦铺装
- 7.4 金属板铺装
- 7.5 玻璃采光顶铺装
- 8 细部构造工程
- 8.1 一般规定
- 8.2 檐口
- 8.3 檐沟和天沟
- 8.4 女儿墙和山墙
- 8.5 水落口
- 8.6 变形缝
- 8.7 伸出屋面管道
- 8.8 屋面出入口
- 8.9 反梁过水孔
- 8.10 设施基座
- 8.11 屋脊
- 8.12 屋顶窗
- 9 屋面工程验收
- 附录A 屋面防水材料进场检验项目及材料标准
- 附录B 屋面保温材料进场检验项目及材料标准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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